个人的声誉往往需要多年的时间建立,但毁掉良好的声誉却只需要短短的一分钟。然而,线上刊物和社交媒体,同时还有传统媒体的传播速度与保存的持久性加剧了这种情况。
包括面子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在内的社交媒体网站的影响力,可能会导致个人的声誉因为一个按键而受到严重损害。恶劣的想法或恶意的评论往往都会被永久地保留在网络上。与此同时,只要在诸如谷歌(Google)之类的互联网巨头搜索个人姓名即会显示这些帖子。此外,谷歌(Google)作为一个搜索引擎,还会为博客提供已有的框架,这也可能属于诽谤行为。
因此,处理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在伦敦的律师都是捍卫个人、家庭办公室和商业声誉的专家,其中也包括处理诽谤法案件(永久及短暂形式的诽谤)、恶意虚假的言论及资料数据的保护。
我们采取行动的速度越快,即可得到更好的成果。为了保护您的声誉并且免受诽谤,最好的方式就是预先避免该指控被公开刊登。我们处理诽谤案件的律师小组曾成功在这些文章发布前紧急地与作者或出版社进行协商,以正视听。
如果该诽谤性报道已在线上发布,我们会努力确保将其迅速移除。如有需要,即使发布者是匿名的,我们也可以追查其元凶。
如果诽谤性报道已经被发布了,无论是在网络平台、平面媒体或电视影像上,我们都可以要求对方及早作出充分的道歉或纠正,并支付合理的赔偿金和法律费用。而这往往足以澄清事实。
作为处理诽谤诉讼的专家,如果您无法在法院诉讼程序之前证明自己在该案件前的声誉良好,我们在这类型案件的处理上也有丰富的经验。
下列是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赔偿金的额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诽谤性言论的严重程度,读者人数和读者的群体类别。
Baby P的社会工作者,Sylvia Henry,针对80项诽谤性文章对《太阳报》(The Sun)诉讼成功。为此,《太阳报》(The Sun)被迫在法庭和平面媒体上向Ms Henry道歉,并且支付巨额赔偿金和费用。
Antonio Serrano,一名普通科医生,声称《每日邮报》(The Daily Mail)错误报道一则谴责他治疗患者的文章,构成诽谤性行为。该文章标题为“多亏了一位外国医生,造成了地狱般的一整年”。法院为Dr Serrano平反,最终他获得了巨额的赔偿金和费用。
Dr Sarah Thornton,一名作者兼学者,遭受《每日电讯报》(The Daily Telegraph)诽谤。这是一起导致法律条文做出了修改,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为了证明其诽谤行为,“对名誉的严重损害”一词的定义,成了关键且必要的节点。后来,这起案件制定了“严重损害声誉”在《2013年诽谤法》中的定义。由于这是多年来首次因为恶意谬论而被判令“一般性损害赔偿”,因此这成为备受瞩目的案例。
定居在阿联酋的法国航空工程师Bruno Lachaux向独立印刷有限公司“i” Newspaper、《伦敦晚旗报》(The Evening Standard)和美国在线(英国)有限公司(AOL (UK) Ltd)(也称为《赫芬顿邮报》(Huffington Post))的诽谤行为索赔。这是另一起根据《2013年诽谤法》下“严重损害声誉”条文所判决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
Taylor Hampton can assist you in pursuing or defending claims for defamation, guiding and supporting you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诽谤指的是将已经或可能损害所提及的可识别法人的声誉之言论发布至第三方。损害的严重程度可以根据已发布的言论推断。前提是,被控诉的有关言论将被视为虚假——被告有权主张其言论是真实的,但是该论证责任归于被告。索赔的原告需要证明该言论对其声誉损害的严重程度。泰汉律师事务所在Bruno Lachaux v Independent Print Ltd [2017] EWCA Civ 1334案中为索赔的原告人代理,这是上诉庭首次将“严重损害声誉“的新条文纳入考量。
短暂形式的诽谤是通常以口头表述或可以扩展至其他形式,且不会被永久记录的发表。
与短暂形式的诽谤不同的是,永久形式的诽谤通常是以永久性的书面文字为主。
可以,只要该公司可以证明该言论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
可以,线上发表和报章上发表的诽谤性言论都会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然而,继《2013年诽谤法》颁布后,网站经营者获得更多保护,在已按照监管要求采取了行动的情况下,他们无需为了已发布的言论所收到的投诉负责。
您有权起诉发布诽谤性言论的个体或机构,这包括出版公司及其编辑。如上所述,您也可以起诉该网站经营者。如果有多于一个人或机构发布该诽谤性言论,则可以视为是共同被告人或分别起诉。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诉讼目标和财务考量,协助您确认起诉的对象。如果您不知道发布诽谤性言论的对象身份(例如:该言论被发布在匿名博客中),我们或可申请要求知情的第三方披露该对象身份资料的指令。
在一般情况下,您可以在言论发布日期的一年内提出诉讼索赔。
第一步是撰写起诉状(Pre-Action Protocol Letter of Claim)并将其发送给被告人。这封起诉状将会详细说明您的控诉,并提供被告人提交回复的机会。间或,被告人同意起诉状中的要求,并可以与原告人达成和解。但是,如果被告人选择进行辩护,在这种情况下,下一步就是提出诉讼。
在诽谤诉讼中,我们可以为被告人提供以下辩护措施:
作为专为您的索赔所做的初步评估的一部分,我们将会把可采取的辩护方式纳入考量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不,不一定。如上所述,被告可能会在接收到您的起诉状后,同意您的要求。另外,也可以通过参与调解以便解决索赔事项。最后,许多出版社都是“独立新闻标准组织”(IPSO)监管机构的成员。IPSO成员必须遵守《编辑人员工作守则》(Editors’ Code of Practice),该守则列明了新闻业界对于以下新闻专题的标准:
IPSO的投诉范围可能会非常广泛。然而,尽管他们可以要求公开道歉,但是却不能勒令为任何已发布的谬论提供赔偿。
为此,我们可以为您评估向IPSO做出投诉是否适合您的诉讼情况。
泰汉律师事务所是英国伦敦处理诽谤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处理短暂及永久形式诽谤案件的执业律师拥有多年作为个人和企业代表提出索赔和辩护的经验。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诽谤或正在面临诽谤指控,请联系泰汉律师事务所,以了解我们处理诽谤案件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的协助。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信息仅供参考作用,而不是作为建议,也不应该被视为是此类信息。本文所提及的法律观点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不应作为个案的具体意见。
泰勒·汉普顿曾成功代理过以下案件:
Baby P 社会工作者西尔维娅·亨利 (Sylvia Henry) 成功针对《太阳报》针对 80 篇高度诽谤性文章提起诉讼。 《太阳报》被迫在法庭上和报纸上向亨利女士道歉,并支付她巨额赔偿金和费用。
全科医生安东尼奥·塞拉诺(Antonio Serrano)在《每日邮报》虚假报道谴责他对待病人的行为后提出诽谤诉讼。该报以“多亏了一位外国医生,一整年的地狱”为标题刊登了一篇报道。法院完全证明塞拉诺博士无罪,并判给他巨额损害赔偿金和费用。
莎拉·桑顿博士是一位作家和学者,曾受到《每日电讯报》的诽谤。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改变了法律。这导致需要对“名誉遭受重大损害”进行重要测试才能认定诽谤诉讼。这随后促成了《2013 年诽谤法》中“严重伤害”测试的制定。值得注意的是,多年来首次对恶意谎言授予一般损害赔偿。
Bruno Lachaux,一位居住在阿联酋的法国航空航天工程师,在他对独立印刷有限公司、“i”报纸、标准晚报和 AOL (UK) Ltd(又称《赫芬顿邮报》)提出诽谤诉讼中提出索赔。这是诽谤法中另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也是第一个测试 2013 年诽谤法中“严重伤害”要求的案件。